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“布局集中、用地集约、产业集聚”和“高起点规划、高效率运行、高水平建设、高效益产出”的要求,突出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,创新运行机制,科学规划布局,增强配套功能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培育骨干龙头企业,形成产业集群,提高开发区的承载力和竞争力,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:
——特色鲜明、服务一流、机制灵活、运行高效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;
——优势主导产业的聚集区;
——改革创新的实验区和对外开放的先行区;
——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;
——省、市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;
——扩大城镇人口规模,增加劳动力就业岗位,推进乡镇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载体;
——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。
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
为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,吸引更多投资者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,促进开发区建设和发展,更好地发挥产业集聚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带动作用,使其成为天水经济新的增长点,根据《关中—天水经济区规划》、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发展的意见》(甘政发〔2009〕44号)及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理顺甘肃天水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意见》(市委发〔2008〕66号)精神,借鉴外地经验,特制定本优惠政策。
一、支持企业加快建设,尽快发挥投资效益。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%以上(含70%)的企业:
1.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,每亩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企业用地投入的50%予以扶持。
2.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,每亩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企业用地投入的40%予以扶持。
3.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,每亩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企业用地投入的30%予以扶持。
二、扶持企业技术创新,不断提高竞争实力。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:
1.年纳税额平均每亩12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其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30%予以扶持。
2.年纳税额平均每亩8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其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20%予以扶持。
3.年纳税额平均每亩5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其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%予以扶持。
三、减轻入园企业负担,减免有关收费。
1.开发区对入区企业免收新菜地开发基金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、墙改费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消防设施配套费、道路开口费、排污费和水源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2.消防审查费,重点消防企业按1元/m2收取,一般企业免收。人防结建费,新建厂房不收取,与企业生产设施相配套的科研大楼、研发中心减半收取。
四、积极落实兑现国家、省、市相关优惠政策。
1.开发区将兑现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《关中—天水经济区规划》及其他规定给予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。
2.开发区将兑现落实国家和省、市政府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。
3.中共天水市委、天水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意见》(市委发〔2008〕52号)和《关于实施“10强50户”工程的意见》(市委发〔2003〕4号)、《天水市工业强市市长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扶持政策,同时适用于入区企业。
注①:在兑现“10强50户”有关扶持政策时,为避免重复计算,在计算增量部分留地方财力中应扣除前款已扶持的部分后,计算奖励基数。
五、重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对于投资额大、科技含量高、经济效益突出、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,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“一事一议”,给予特殊优惠。
六、本优惠政策适用于经甘肃天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入驻开发区(核心区、带动区),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,新建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和项目。
注②: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,在开发区外建设的工业生产性企业和项目,由开发区管委会严格审核后,报请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按辐射区参照本政策执行。在兑现落实扶持优惠政策时按“谁享有企业税收,谁负责兑现落实”的原则办理。
七、本优惠政策自批准之日起施行。
欢迎咨询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,
请登陆后发布咨询留言,游客请先注册。
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
400-600-3737
手机联系:13062625088
微信联系:13062625088
QQ 联系:746583727
地纬招商网-招商投资门户网站
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
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
线上招商推广,线下项目推介
为政府、园区、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
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
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-2 Copyright © 2022 www.zhongguozhaoshang.com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